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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-93

 二、安全保护接地,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;

  三、直流工作接地,接地电阻应该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;

  四、防雷接地,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防雷设计规范》执行。

  第6.4.3条 交流工作接地、安全保护接地、直流工作接地、防雷接地等四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,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;若防雷接地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,其余三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,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其中最小值,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防雷设计规范》要求采取防止反击措施。

  第6.4.4条 对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装置的电子计算机系统,其接地电阻值及与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体之间的距离,应按计算机系统及有关规范的要求确定。

  第6.4.5条 电子计算机系统的接地应采取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措施。

  第6.4.6条 当多个电子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,宜将各电子计算机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七章 给水排水

  第一节 一般规定

  第7.1.1条 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得穿过主机房。

  第7.1.2条 主机房内的设备需要用水时,其给排水干管应暗敷,引入支管宜暗装。管道穿过主机房墙壁和楼板处,应设置套管,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。

  第7.1.3条 主机房内如设有地漏,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,并有防止水封破坏的措施。

  第7.1.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。
第二节 系统和管材

  第7.2.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根据设备、空调、生活、消防等对水质、水温、水压和水量的不同要求分别设置循环和直流给水系统。

  第7.2.1条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按有关规范进行水质稳定计算,并采取有效的防蚀、防腐、防垢及杀菌措施。

  第7.2.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必须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,暗敷的给水管道宜用无缝钢管,管道连接宜用焊接。

  第7.2.4条 循环冷却水管可采用工程塑料管或镀锌钢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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